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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繳費義務人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收費辦法第九條規定申請出口退費者,得選擇以
下退費方式:(一)退費款項逕撥繳費義務人帳戶;(二)退費金額於下季申報整治費
時辦理抵扣。 -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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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繳費義務人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收費辦法第九條規定向本署申請出口退費,如選
擇退費款項逕撥帳戶之退費方式,繳費義務人應檢具出口退費申請書、出口報單、原繳
納整治費收據正本及提供款之金融機構、帳號、戶名等相關資料;如選擇退費金額於下
季申報整治費時辦理抵扣之退費方式,繳費義務人應檢具出口退費申請書、出口報單及
原繳納整治費收據影本。
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環境保護/水質保護
中華民國91年8月28日
中華民國92年6月23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土字第0920044973A號公告修正發布第第一點、第二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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