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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環境保護/廢棄物管理
中華民國99年11月15日
中華民國112年12月11日環境部環部授管字第1127121907號函修正發布第三點,並自112年12月1日生效

修正內容

  • [修正]

  • 三、駕駛服務認真,達成工作要求者,按月發給獎金;其獎金支給基準,
      每人每月最高在新臺幣一千五百元範圍內,由各直轄市政府、縣(市
      )政府、鄉(鎮、市)公所編列預算,視財政狀況及工作情形核酌支
      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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