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環境保護/廢棄物管理
中華民國91年12月31日
中華民國110年3月9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基字第1101025881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十二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獎勵民眾檢舉責任業者逃漏回收清除處理費實施要點)
subject
所有條文
apps
編章節
tune
條文檢索
pin
條號查詢
history
歷史沿革
extension
制定依據
menu_book
相關解釋令函
change_circle
異動說明
drive_file_rename_outline
提案草案
file_download
檔案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