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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公共工程
中華民國108年11月22日
中華民國109年7月15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企字第1090100553號令修正發布增訂第八條之一條文

修正內容

  • [增訂]
  • 第八條之一

    機關依本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三項規定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者,其組成及作業程序,得參
    照第三條至第七條第一項之規定。但其委員組成,宜就本機關以外人員至少一人聘兼之,且
    至少宜有外聘委員一人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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