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原住民
中華民國92年8月29日
中華民國103年4月18日原住民族委員會原民社字第10300201852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一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推動原住民族事務志願服務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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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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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住民族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重塑及推廣原住民族部落傳統互助分享之文化及美
德,激發原住民族及一般社會大眾以志願服務方式促進原住民族部落或社區之公共事務
發展,以提昇生活品質,特訂定本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