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

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客家委員會
中華民國99年3月22日
中華民國101年2月10日客家委員會客會法字第1010002369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一點、第四點;並自101年1月1日生效(原名稱:行政院客家委員會獎勵國民中小學學校參加客語能力認證績優作業要點)

修正內容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