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增訂]
-
五、為加強推動辦理小額放款業務,農會信用部對每一會員及其同戶家屬(贊助會員不包括
同戶家屬)、漁會信用部對每一會員辦理一百萬元以下之小額放款,得不計入本規定所
稱之放款總額。
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
中華民國84年10月16日
中華民國86年10月17日財政部臺財融字第86636345號令增訂發布第五點
subject
所有條文
apps
編章節
tune
條文檢索
pin
條號查詢
history
歷史沿革
extension
制定依據
menu_book
相關解釋令函
change_circle
異動說明
drive_file_rename_outline
提案草案
file_download
檔案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