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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筆錄電子檔應自裁判確定之日起三個月後,書記官始除去之。
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司法/民事
中華民國89年12月30日
中華民國95年7月12日司法院(95)院臺資一字第15935號函修正發布第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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