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司法/民事
中華民國101年5月31日
中華民國110年1月25日司法院院台廳少家二字第1100002975號函修正發布第三點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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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內容
- [修正]
-
三、家事事件卷宗號數,依事件之種類,於分案號數上冠以字樣如「臺灣
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家事事件案號字別及案件種類對照表」(如附
件);司法事務官依法獨立辦理之事件,並於其字別前加上「司」字
。 -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