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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
本學院設下列各組、中心、室: 一、研究發展組。 二、訓練發展組。 三、交流合作組。 四、評鑑發展中心:分二科辦事。 五、數位學習中心:分二科辦事。 六、秘書室。 七、人事室。 八、主計室。 九、政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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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組織
中華民國89年8月28日
中華民國103年9月15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公人字第1030013031號令修正發布第五條條文,並自103年10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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