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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
本學院設下列各組、中心、室:
一、研究發展組。
二、訓練發展組。
三、交流合作組。
四、評鑑發展中心:分二科辦事。
五、數位學習中心:分二科辦事。
六、秘書室。
七、人事室。
八、主計室。
九、政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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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組織
中華民國89年8月28日
中華民國103年9月15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公人字第1030013031號令修正發布第五條條文,並自103年10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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