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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實施方式及內容
一、辦理「每月一書」遴選活動
(一)本活動所指之「每月一書」,以下列兩大領域為範圍,惟不包括學校教科書,並以
近5年內出版之新書為限:
1.公共政策與管理知能。
2.自我發展與人文關懷。
(二)本活動之書目由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公部門、民間團體與出版社於每年 6月底前
推薦,送交文官學院彙整。
(三)文官學院應聘請學者專家組成甄審委員會,就推薦書目中遴選12本圖書作為「每月
一書」之書目,並同時為閱讀心得寫作競賽活動之指定專書;另選出12本為推薦延
伸閱讀書目,於各年度開始前公布。其遴選作業相關規定,由文官學院另定之。
二、辦理「年度推薦經典」遴選活動
(一)文官學院得聘請學者專家者辦理「年度推薦經典」遴選活動,遴選適合公務人員閱
讀之中、外經典書目,並每年指定 2本「年度推薦經典」併入閱讀心得寫作競賽活
動之指定專書。
(二)「年度推薦經典」須為對人類發展的歷史上具永恆價值及影響之著作,遴選範圍不
受出版年限及領域之限制。
三、辦理各式閱讀推廣活動
文官學院及中區培訓中心得就「每月一書」、延伸閱讀及「年度推薦經典」,辦理導讀
會、讀書會或主題書展等各式閱讀推廣活動,提供各機關(構)學校所屬同仁參加。辦
理導讀會等活動之相關資訊,應透過各式宣傳管道廣泛週知。
四、辦理專書閱讀心得寫作競賽活動
(一)公務人員參加專書閱讀心得寫作競賽之作品,應經由中央二級以上機關、直轄市政
府或縣(市)政府(以下簡稱主管機關)薦送參賽。
(二)各主管機關之薦送時間、薦送篇數及參賽作品之格式、評分標準等相關規定,由文
官學院另定之。
(三)獎勵方式:依「公共政策與管理知能」、「自我發展與人文關懷」及「年度推薦經
典」區分三大領域評選,發給獎金、獎座,並由文官學院函請機關建議敘獎,獎勵
內容如下:
1.金椽獎:每個領域各取1名,計3名,各發給獎金新臺幣(以下同)3萬元、獎座1
座及記功1次。
2.銀椽獎:每個領域各取1名,計3名,各發給獎金2萬元、獎座1座及嘉獎2次。
3.銅椽獎:每個領域各取1名,計3名,各發給獎金1萬元、獎座1座及嘉獎2次。
4.佳作獎:共取21名,各發給獎金 6千元、獎座1座及及嘉獎2次。
5.上列獎項得視參賽作品篇數及良窳情形調整各領域得獎獎項數。
(四)文官學院於頒獎後,如發現作者有抄襲他人著作情形並經查證屬實者,廢除得獎資
格並追回獎金及獎座,若有侵犯他人著作權等相關法律責任,由作者自行負責。
(五)參加競賽作品恕不退還,經得獎之作品,其作者應無償授權文官學院彙整出版專書
或刊載於網站供各界參考,不另支給稿酬,並同意公布姓名及服務機關。
五、辦理閱讀推廣績優機關競賽活動
(一)依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分組評比,經評選為績優機關者,發給獎座,並由文官學院
函請各獲獎機關辦理本項活動主辦及其他推動有功人員之敘獎,獎勵內容如下:
1.第1名:各頒發獎座1座,記功2次。
2.第2名:各頒發獎座1座,記功1次。
3.第3名:各頒發獎座1座,嘉獎2次。
4.優良獎:各頒發獎座1座,嘉獎1次。
(二)獲獎績優以上機關者,得優先列入文官學院隔年合辦導讀會機關。
(三)相關評審作業規定,由文官學院另定之。
六、相關規定
(一)文官學院及中區培訓中心得與中央、各縣(市)政府或相關訓練機關(構)合作辦
理各式閱讀推廣活動,並得依規定核發給公務人員終身學習認證時數,以推廣分享
閱讀。
(二)各機關(構)學校得自行舉辦各式閱讀推廣活動,其舉辦時間及方式由各機關(構
)學校自行規劃,並得依規定核發給公務人員終身學習認證時數。
(三)文官學院得將各式閱讀推廣活動實況錄影並後製成線上課程,置於「文官e學苑」
網站,供公務人員上網研習。
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考試/通用
中華民國93年10月29日
中華民國108年1月4日國家文官學院修正發布第五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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