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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考試/通用
中華民國103年12月25日
中華民國113年3月22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公評字第1132260050號令修正發布第四點,並自即日生效

修正內容

  • [修正]

  • 四、第二點第一項第一款所稱教與學考評,指評鑑受訓人員於教與學活動
      之學習表現。
      前項考評由導師參考受訓人員訓練成果分享具體表現,評定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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