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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考試/考選/試務通用
中華民國75年7月7日
中華民國108年9月9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10700012781號令修正發布第五條條文

修正內容

  • [修正]
  • 第五條

    辦理試務機關,對經核准之應考人,於考試前發現其學經歷與規定不合或有不實時,應即撤
    銷其應考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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