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考試/考選/軍人轉任公職考試
中華民國91年5月27日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8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10800077491號令修正發布第十一條條文及第四條附表一,自109年1月16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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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內容
- [修正]
-
第四條
本考試之類科及應試科目,依附表一之規定。 前項考試類科須配合任用需要予以設置。
- [附表]
- [修正]
-
第十一條
本規則自發布日施行。 本規則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月二十八日修正之第四條附表一,自一百零九年一月十六日施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