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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異動說明

役政類
民國 108 年 04 月 26 日
中華民國108年4月26日內政部台內役字第1081023008號令修正發布第5、7、11、13、16條條文;增訂第5-1條條文;並刪除第17條條文
  • 《役男出境處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總說明(108.04.26 修正)》 役男出境處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係自五十九年十月九日發布施行後,期間歷經 十一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為一百零六年八月二十一日。茲為簡化役男出境申請作業 ,及配合取消護照加蓋兵役管制章戳,爰修正本辦法部分條文計修正七條,其要點如 下: 一、增訂經核准再出境就學者,可多次出境規定。(修正條文第五條) 二、增訂申請變更出境原因為出境就學之條件、受理及核准機關。(修正條文第五條 之一) 三、配合取消護照加蓋兵役管制章戳,刪除護照加(補)蓋尚未履行兵役義務戳記規 定,及簡化行政作業流程。(修正條文第十三條) 四、配合兵役法第五十條規定,刪除「待訓之國民兵」等相關文字規定。(修正條文 第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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