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五條、第八條修正總說明(106.08.21 修正)》 役男出境處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自五十九年十月九日發布施行後,期間歷經十 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為一百零三年八月四日。茲為配合內政部移民署組織法於一百 零二年八月二十一日修正,一百零四年一月二日施行,及教育部推動「青年教育與就 業儲蓄帳戶方案」之「青年體驗學習計畫」,規劃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自行提出 企劃,包含國內外志願服務、壯遊、達人見習或其他符合體驗學習精神之內容,鼓勵 其進行學習及國際體驗,拓展多元學習面向,對於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役齡男子出境 延期返國期限應適度放寬,爰修正本辦法第五條、第八條,修正要點如下: 一、因應內政部移民署組織法業於一百零二年八月二十一日修正,一百零四年一月二 日施行,機關名稱修正為內政部移民署,爰配合酌作文字修正。(修正條文第五 條) 二、增列審核通過參與中央政府機關專案計畫之役男,經核准出境後,申請延期返國 之規定。(修正條文第八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