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設施及人員配置標準第十三條修正總說明(101.10.17 修正)》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設施及人員配置標準自七十九年十二月十日訂定發布以來,曾於八 十八年五月二十六日、九十一年十二月二日、九十七年一月三十日修正發布。本次修 正主要為因應照顧植物人、重癱或長期臥床者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更能符合照顧對象 對衛浴設備及服務空間設施之需求規劃,並使各地方政府輔導類此機構設立時有更明 確之審核依據,爰修正第十三條,明定設專區或專責提供植物人、重癱或長期臥床者 照顧服務之機構,洗澡及廁所設備與使用者,不須以一比六比例設置,惟應有適合臥 床或乘坐輪椅身心障礙者使用之洗澡設備;並考量此類機構服務對象幾乎無法獨立自 行如廁及使用相關住宿服務設施,放寬規定其廁所依建築技術規則相關規定設置比例 ,使用人數得不計入服務對象,並放寬專責提供植物人照顧服務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其客廳、餐廳及日常生活訓練室得以綜合使用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