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第九條修正總說明(110.06.16)》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以下簡稱本細則)係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第五十六條規定訂定,自八十九年十月二十五日發布施行後,歷經十二次修正,最近 一次修正發布日期為一百零八年十一月十一日。 為利地方政府加速辦理既有公墓更新,以改善亂葬崗現象,爰修正本細則第九條社會 福利設施適用範圍,增訂辦理公墓更新,並於該公墓範圍內設置骨灰(骸)存放設施 ,不受本條第一項第一款但書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