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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異動說明

國家賠償類
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 非現行版本
民國 107 年 08 月 20 日
中華民國107年8月20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1070028726號令修正發布第22、39條條文
  • 《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二條、第三十九條修正總說明(107.08.20 修正)》 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自七十年六月十日發布施行後,曾於八十五年十二月十一日及八 十八年九月二十九日二次修正施行。茲為配合一百零七年五月二十三日修正公布之法 院組織法增訂第一百十四條之二有關各級檢察機關名銜已刪除「法院」等文字,爰修 正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二條、第三十九條規定中檢察機關之名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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