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接待參觀作業要點(110.08.16 修正)》 一、為推廣翡翠水庫水資源保育及環境教育,並宣導國家重大經濟建設成果,本局前 以一0三年十一月二十日北市翡秘字第一0三三0七八一九00號函,修正發布 實施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接待參觀作業要點,接待公民營團體及人員參觀。其中 第五點第二款參觀地點、第三款水域活動與第六點特殊管制地區之規定,因時空 環境變化有檢討修正必要。 二、第五點第二款參觀地點部分: (一)第五目「水土保持復育區」規定,係為使參觀者參觀在地表不同植物披覆狀況 下,以人工模擬降雨土壤被沖蝕情形之設施,惟「水土保持復育區」一詞文義 不明,易致混淆,爰修正為「人工模擬降雨沖蝕槽」,以臻明確。 (二)第六目「翡翠水庫食蛇龜野生動物保護區。但須經主管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許可。」規定,因本局食蛇龜野生動物保護區係以保育研究為主,保護區內未 經開發,多為原始自然地貌,且進出保護區亦屬行政院農委會權管事項,非屬 參觀地點。又本局自 105 年起擴大蛙園復育範圍,並新建置蝶園,成功吸引 翡翠樹蛙與各類蝴蝶於園區繁殖,生態豐富且具環教意義,蛙園及蝶園已規劃 成為新參觀地點。爰將第六目「翡翠水庫食蛇龜野生動物保護區。但須經主管 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許可。」修正為「蛙園」,並將「蝶園」列為第七目; (三)第七目「其他」,遞改列第八目。 三、第五點第三款水域活動部分: 依據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船筏管理要點規定,搭船以公務相關業務為限,並未包 含一般團體之接待參觀及環境教育,爰修正刪除第五點第三款規定,以符實際。 另本局業於 109 年 7 月建置完成翡翠水庫虛擬實境(VR)導覽體驗資訊服務 系統,利用最新實境技術將水庫水域保育成果以沉浸式投影方式呈現,使參觀民 眾有如身歷其境置身水域活動之搭船體驗,並獲得參訪民眾廣大好評與回響。 四、第六點特殊管制地區部分: 第六點規定「特殊管制地區禁止參觀,……」,所稱「特殊管制地區」一詞,與 臺北翡翠水庫管制區管理要點第三點所稱「特別管制區」之地點範圍相同,惟用 詞不同,易致混淆,爰修正為「特別管制區」,俾臻一致。
臺北市法規異動說明
北市16-02-2001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10 年 08 月 16 日
中華民國110年8月16日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110)北市翡秘字第1103004242號函修正第5、6點條文;並自函頒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