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中央法規異動說明

交通類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非現行版本
民國 105 年 10 月 25 日
中華民國105年10月25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550120738號令修正發布第2、4、91條條文;增訂第11-1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部分條文修正總說明(105.10.25 修正)》 為滿足不同乘客需求,因應消費者多元需求差異性,輔導計程車產業開拓新客源,並 結合行車軌跡、電子支付及資通訊技術等應用發展,提供優質化、智慧化、安全化之 運輸服務,以提升產業競爭力,提供多元化計程車營業規範、資訊透明化及基本服務 ,爰修正部分條文,其修正重點如下: 一、多元化計程車之定義與規範目的。(修正條文第二條) 二、規範經營多元化計程車之申請經營核准。(修正條文第四條及附表一之一) 三、規範多元化計程車費率。(修正條文第十一條之一) 四、規範多元化計程車之基本服務內容及營運方式,並鬆綁其車輛外觀之限制。(修 正條文第九十一條)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