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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異動說明

交通類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非現行版本
民國 108 年 10 月 23 日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3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850138241號令增訂發布第91-4條條文
  •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九十一條之四修正總說明(108.10.23 修正)》 本規則第一百零三條之一施行後,為協助部分受影響之小客車租賃業轉型需要,爰新 增第九十一條之四,明定依第一百零三條之一第五項輔導之小客車租賃業,得於交通 部公告之輔導期限內,以受輔導車輛完成辦理參與計程車客運業;並明定計程車客運 業與小客車租賃業參與經營者應就其權利義務事項簽訂書面契約,以保障雙方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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