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九條修正總說明(111.07.29 修正)》 高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於六十三年四月十日訂定發布,於九十五年六月二十八日修正 名稱為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以下簡稱本規則),並自九十五年七月一 日施行,其後歷經多次修正。配合一百十年十二月十五日總統公布之道路交通管理處 罰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修正本規則第九條,增訂大型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 不得有四歲以上乘客未依規定繫安全帶之行為。
中央法規異動說明
交通類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非現行版本
民國 111 年 07 月 29 日
中華民國111年7月29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1150098065號令、內政部台內警字第1110872385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9條條文;並自111年8月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