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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異動說明

交通類
民國 110 年 11 月 08 日
中華民國110年11月8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100031040號令增訂發布第37-1條條文
  • 《民用航空機場客運汽車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之一修正總說明(110.11.08 修正)》 民用航空機場客運汽車管理辦法於七十年六月五日訂定,歷經二十三次修正施行迄今 ,最近一次修正係於一百零七年六月二十五日。考量機場排班計程車受嚴重特殊傳染 性肺炎疫情影響,爰增訂得由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北國 際航空站及高雄國際航空站,依實際受影響情形延長排班登記證有效期間及汽車出廠 年限之規定,以資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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