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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異動說明

北市15-01-2004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7 年 05 月 30 日
中華民國107年5月30日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107)北市捷技字第10731277000號函修正第3點條文;並自107年6月1日起實施
  •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資訊推動小組設置規定修正說明(107.05.30 修正)》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資訊推動小組設置規定」於 82 年 5 月 11 日發布施行, 施行期曾三次修正。茲配合捷運工程局組織改造,局本部減少 3 部門、5 個工程處 整併為 3 個工程處,調整委員基本人數;另基於性別平等原則,增加局長指派委員 及「本小組成員任一性別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規定,爰擬具「臺北市政府捷運工 程局資訊推動小組設置規定第三條第一項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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