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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異動說明

勞動類
勞工請假規則 非現行版本
民國 100 年 10 月 14 日
中華民國100年10月14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動2字第1000132515號令修正發布第3條條文
  • 《勞工請假規則第三條修正條文總說明(100.10.14 修正)》 查勞工請假規則(以下簡稱本規則)係依據勞動基準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訂定。本規則 第三條規定,兄弟姊妹、配偶之祖父母喪亡者,給予喪假三日,工資照給。 現行勞工請假規則未有勞工之曾祖父母喪亡得請喪假之規定,勞工如欲奔喪,殆須請 事假或特別休假。 有鑑於我國人口漸趨老化及少子化,晚輩奔喪本屬倫常,亦為孝道之表現,為強化倫 理,爰修正本規則第三條,增列勞工曾祖父母喪亡者,給予喪假三日之規定,衡平勞 雇雙方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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