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北市促進國際交流補助外國人學習中文要點停止適用(114.02.14 )停止適用》 一、本要點自八十九年三月二十九日訂定發布,期間歷經二次修正,現因本府青年局 自一一三年六月一日正式成立,本局原辦理「臺北市促進國際交流補助外國人學 習中文獎學金」業務同時移撥該局辦理。 二、本府青年局業於一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以北市青國字第一一三三00四八一一 號函訂定「臺北市政府青年局促進國際交流補助外國人學習中文要點」,並自一 一四年一月一日生效,爰依臺北市政府法規及行政規則整理管制作業要點規定, 停止適用本要點。
臺北市法規異動說明
北市05-08-2013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14 年 02 月 14 日
中華民國114年2月14日臺北市政府府授教職字第1143038416號函溯自114年1月1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