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北市政府資訊資產授權流通及加值利用作業要點修正草案總說明(96.10.24 修 正)》 為因應臺北市議會於九十六年六月十三日三讀通過訂定「臺北市政府資訊處組織規程 」及編制表及修正「臺北市政府主計處組織規程」及編制表並同時廢止「臺北市政府 資訊中心組織規程」及編制表,爰配合修正組織名稱。(修正要點第四點、第六點、 第十二點及第十三點)
臺北市法規異動說明
北市34-04-2001
臺北市政府資訊資產授權流通及加值利用作業要點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6 年 10 月 24 日
中華民國96年10月24日臺北市政府府授資應字第09630426600號函修正發布第4、6、12、13點條文;並自96年9月1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