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北市原住民醫療補助作業要點修正草案總說明(101.09.17 修正)》 本要點係本府於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五月三十日臺北市政府(95)府原四字第○九五七 七八○二一○○號函訂頒。茲依本府 100 年 12 月 18 日府法三字第 10034363600 號令修正發布本會組織規程,原原住民事務委員會修正為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爰將 上開要點名稱及第一點中「原住民事務委員會」名稱修正為「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
臺北市法規異動說明
北市29-02-3006
臺北市原住民醫療補助作業要點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1 年 09 月 17 日
中華民國101年9月17日臺北市政府(101)府原綜企字第10132636000號函修正發布第1點條文;並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