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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異動說明

北市29-02-3007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1 年 09 月 17 日
中華民國101年9月17日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101)北市原綜企字第10132636300號函修正發布第1點條文;並自即日起生效
  • 《臺北市原住民全民健康保險自付保險費補助作業要點修正草案總說明(101.09.17 修正)》 本要點係本會於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月二十三日臺北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95) 北市原四字第○九五三○六八七二○○號函訂頒。茲依本府 100 年 12 月 18 日府 法三字第 10034363600 號令修正發布本會組織規程,原原住民事務委員會修正為原 住民族事務委員會,爰將上開要點名稱及第一點中「原住民事務委員會」名稱修正為 「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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