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北市中低收入戶原住民建購或修繕住宅補助作業要點修正草案總說明(101.09.1 7 修正)》 本要點係本府於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五月二十四日臺北市政府(96)府原四字第○九六 三○三八七○○○號函訂頒、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八月十一日臺北市政府(99)府原綜 企字第○九九三○五七八九○一號令修正發布全文,自即日起生效(原名稱:臺北市 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中低收入戶原住民建購或修繕住宅補助作業要點)。茲依本府 100 年 12 月 18 日府法三字第 10034363600 號令修正發布本會組織規程,原原住 民事務委員會修正為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爰將上開要點第一點中「原住民事務委員 會」名稱修正為「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臺北市法規異動說明
北市29-02-3008
臺北市中低收入戶原住民建購或修繕住宅補助作業要點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1 年 09 月 17 日
中華民國101年9月17日臺北市政府(101)府原綜企字第10132636400號函修正發布第1點條文;並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