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所屬市立聯合醫院附設門診部管理作業要點」停止適用總說明 (113.05.09 停止適用)》 緣「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所屬市立聯合醫院附設門診部管理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作 業要點),係為加強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附設門診部(以下簡稱門診部)之管理,提升 服務品質及落實公共衛生任務之目的,經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於九十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九六)北市衛企字第○九六三四七四○七○○號函訂定頒布,前於九十八年七月十 七日北市衛企字第○九八三六四二三二○○號函修正,自九十八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查本作業要點所提及本局相關單位名稱變更,由「處」改為「科」及臺北市立聯合醫 院現已無「醫務長」一職稱,另門診部人員之派遣、管理、考評等均由臺北市立聯合 醫院執行與管理,與本作業要點所載不符,不合時宜。 綜上,考量本作業要點所規範之事項未符合現況執行方式,依據臺北市政府法規標準 自治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第七款之規定:「其他情形無保留必要者。」爰將本管理作 業要點停止適用,另依現況擬訂新作業要點。
臺北市法規異動說明
北市11-02-2079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13 年 05 月 09 日
中華民國113年5月9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北市衛企字第1133006154號函停止適用;並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