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社會福利資訊系統使用作業規定草案總說明(97.12.17 訂定) 》 壹、前言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以下簡稱本局)為辦理社會福利業務,開發本局社會福利資 訊系統(以下簡稱社福系統),供業務承辦人員辦理市民各項社會福利業務使用 。本局業務日益擴大,「社福系統」使用者目前涵蓋「局內單位」、「本局所屬 機關」、「本府各區公所」、「公辦民營/委外單位」、「衛生局」等業務往來 機關,為維護資訊機密及安全,故新訂定「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社會福利資訊系統 使用作業規定」以供遵循。 貳、本作業規定計七點,其要點如次: 一、第一點說明訂定本作業規定的目的。 二、第二點定義本作業規定之用詞。 三、第三點明定機關連線、帳號申請與管理之作業流程。 四、第四點明定使用者之管理。 五、第五點明定單位資料需求作業流程。 六、第六點明定查核作業方式。 七、第七點明定本作業規定之流程圖及有關表單,由本局資訊室定之。
臺北市法規異動說明
北市08-12-2003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社會福利資訊系統使用作業規定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7 年 12 月 17 日
中華民國97年12月17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北市社資字第09741780801號公告訂定全文7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