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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異動說明

北市04-05-3026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99 年 07 月 28 日
中華民國99年7月28日臺北市政府(99)府授產業農字第0993306110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8點
  • 《臺北市二○一○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園區開放運動團體及週邊里民運動申請使用須 知總說明(99.07.28 訂定)》 本市於民國 99 年 11 月 6 日至民國 100 年 4 月 25 日舉辦 2010 臺北國際花 卉博覽會,是臺灣首次獲得國際授權舉辦 A2B1 級世界級博覽會。其中涵蓋圓山公園 、美術公園、新生公園與大佳河濱公園,總面積共計 91.8 公頃。 正式營運展期間,為考量將花博展區之空間充分利用,並保障晨間運動團體及花博週 邊里民的運動權益,擬定「臺北市二○一○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園區開放運動團體及 週邊里民運動申請使用須知」,目的在提供其申請方式及相關遵守規定說明,以協助 民眾能順利入園運動,進而讓周邊里民能以舉辦花博會為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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