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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異動說明

北市01-04-2009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12 年 12 月 15 日
中華民國112年12月15日臺北市政府(112)府授秘機字第1123012218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 《臺北市政府市政會議頒獎標準作業程序停止適用總說明(112.12.15 停止適用)》 本府為使市政會議會前頒獎活動莊嚴隆重舉行,達到以客為尊目的,於九十八年二月 十六日函頒「臺北市政府市政會議會前頒獎標準作業程序」,一百零五年三月十五日 更名為「臺北市政府市政會議頒獎標準作業程序」,歷經六次修正,最後一次修正日 為一百十一年十二月二日。現考量市政會議頒獻獎程序實務運作已臻成熟,且因應會 議現況時需彈性調整,無再以行政規則規範之必要,爰停止適用本作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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