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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異動說明

北市05-03-3004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13 年 02 月 26 日
中華民國113年2月26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北市教中字第1133041880號令修正發布第3、6、10、11、13、15點條文;並自113年2月27日生效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獎勵補助私立學校經費作業要點修正總說明(113.02.26 修正)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係依「臺北市私立學校獎勵補助辦法」第九條、 第十條第三項及第十四條規定,於一0一年制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獎勵補助私立學 校經費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據以作為獎勵及補助私立學校(以下簡稱學 校)經費之審查基準,使其提升整體發展。經歷八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為一一二年 二月二十二日以北市教中字第一一二三0六八0一六號令修正發布,現因實務運作需 求,爰修正本要點之部分作業期程及自籌配合款額度,使本要點更為完備,本次修正 重點如下: 一、配合實務運作,酌修申請方式。(修正條文第三點) 二、配合實務運作,酌修作業期程。(修正條文第六點、第十一點、第十五點) 三、配合實務運作,酌修自籌配合款額度。(草案第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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