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北市學生及幼兒交通車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說明(105.09.20 修正)》 一、本府為強化學生及幼童交通車安全管考,特提升原「臺北市學生及幼童交通車管 理規則」法律位階為自治條例,並於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公布施行。 二、鑑於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幼兒園幼童專用車輛與 其駕駛人及隨車人員督導管理辦法及學生交通車管理辦法等相關法令已修正或制 (訂)定發布施行,致自治條例中部分條文已不適用,爰依「臺北市法規標準自 治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一款予以修正。
臺北市法規異動說明
北市05-06-1005
自治條例
民國 105 年 09 月 20 日
中華民國105年9月20日臺北市政府府法綜字第10533405100號令修正公布名稱及全文25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原名稱:臺北市學生及幼童交通車管理自治條例;新名稱:臺北市學生及幼兒交通車管理自治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