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員工差勤管理要點(110.02.26 修正)》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員工差勤管理要點係為使員工差勤管理人性化,提振員工士氣 及提高行政效率之行政規則,前於一0三年三月二十一日訂頒,全文共十四點。 嗣因本府考量「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平時考核要點」第八點及第九點規定略 以,公務人員每日上下班須親自辦理到退手續,因公外出須辦妥手續。是以,如機關 指派執行一定之任務,應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及相關規定,辦理公假、公出(差)登 記,且中央人事相關差勤法規均無「外勤」之項目,爰已修正「臺北市政府及所屬各 機關員工出差加班注意事項」第四點規定(刪除「外勤」項目)。 為符合現行差勤相關規定,爰擬具「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員工差勤管理要點」第八 點修正草案,配合將「外勤」文字刪除,改以「公出」文字表示,俾符合差勤管理。
臺北市法規異動說明
北市15-02-2019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10 年 02 月 26 日
中華民國110年2月26日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110)北市捷人字第1103004174號函修正第8點條文;並自函頒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