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行人專用清潔箱設置管理作業程序修正總說明(110.02.02 修正)》 本市環境保護局為規範本市行人專用清潔箱(以下簡稱清潔箱)之設置,並維護交通 場站、商圈及觀光景點等公共場所周邊清潔衛生,避免行人亂丟垃圾,以維市容整潔 ,特於 104 年 3 月 11 日發布「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行人專用清潔箱設置及管 理作業要點」,惟於執行程序及相關管理上未盡周詳,為求本計畫制度之完善,本次 全文修正,其修正要點如次: 1.新增本局執勤人員之作業分工:(修正規定第四點) 2.明定清潔箱設置位置:(修正規定第五點) 3.明定清潔箱之維護及管理程序:(修正規定第六點) 4.明定清潔箱新設、遷移、拆除與維修之規定:(修正規定第七點) 5.新增明定商圈、夜市環境清潔箱之佈設原則:(修正規定第八點) 6.新增明定應將本府各機關設有戶外清潔箱之衛星定位資訊納入愛台北 APP 及愛台 北市政雲網站:(修正規定第九點) 7.新增明定環清科應每二個月於局務會議提報清潔箱設置管理情形:(修正規定第十 點) 8.本作業程序所需表單由本局環清科訂定簽報本局核准後使用:(修正規定第十一點 )
臺北市法規異動說明
北市12-02-2051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10 年 02 月 02 日
中華民國110年2月2日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10)北市環清字第1106008281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11點;並自函頒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行人專用清潔箱設置及管理作業要點;新名稱: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行人專用清潔箱設置管理作業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