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公文公開作業原則(110.10.18 修正)》 「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公文公開作業原則」係為落實本府「開放政府、全民參與、 公開透明」施政理念,保障人民知的權利,增進外界對於公共事務之瞭解、信賴與監 督,於一百零四年四月七日函頒。為因應臺北市政府文書處理實施要點於一百十年三 月五日函頒修正後,其違反公文處理相關規定之專案簽報議處之點次已變更,爰修正 本作業原則第九點。
臺北市法規異動說明
北市01-03-2016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10 年 10 月 18 日
中華民國110年10月18日臺北市政府(110)府授秘文字第1103012293號函修正第9點條文;並自函頒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