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北市政府網路投票作業要點修正說明(107.05.04 修正)》 為落實「開放政府、全民參與」理念,運用網路資通訊技術廣為收集民意,促進市民 參與市政推動,本府於民國一○四年八月五日函頒「臺北市政府 i-Voting 網路投票 作業注意事項」,並於民國一○六年三月二十日完成機制精進,函頒修訂「臺北市政 府網路投票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本要點於執行一年後,為提升提案品質與民主培力、精簡作業流程,強化整體運作效 益,再進行機制滾動修正,包括提案檢核階段敘明非行政機關提案本府收案檢核作業 原則、初審階段增加府外委員人數、書表文件與作業時程簡化等,爰修正本要點第三 點、第四點,修正重點如下: 一、為落實民主參與精神,外聘成員府外學者專家由原三人增聘為五人、公民參與委 員會維持派委員二人。(第三點第三款第四目) 二、為提升提案品質及縮短作業期程,修訂作業階段名稱、新增非行政機關提案本府 收案檢核作業原則,與調整附議期程與附議數。(第四點第二項第一款第四目、 第五目) 三、為加強議案主責機關與提案人之討論互動,以完備提案計畫書內容,明定議案主 責機關應與提案人討論增修提案計畫書,並視需要召開會議協商。(第四點第二 項第二款第四目) 四、提案討論期程由原至少六十日縮短為至少三十日。(第四點第二項第三款) 五、為強化行銷宣傳作業,明定議案主責機關應落實規劃準備,俾提升投票議題知曉 度與參與度。(第四點第二項第五款)
臺北市法規異動說明
北市26-02-2010
臺北市政府網路投票作業要點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7 年 05 月 04 日
中華民國107年5月4日臺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107)府授研展字第1073010950號函修正第3、4點條文;並自函頒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