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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異動說明

北市13-07-3005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5 年 04 月 19 日
中華民國105年4月19日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105)北市都服字第10531794400號令訂定布全文8點;並自105年5月1日生效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錄影監視系統影音資料處理利用要點總說明(105.04.19 訂 定)》 本局為住戶安全自 104 年起於本市 19 處出租國宅裝設監視設備,惟裝設後偶有住 戶因個別需求欲調閱攝錄影像檔案,為不影響其他住戶個人隱私,本局參酌「臺北市 錄影監視系統設置管理自治條例」之規定訂定本要點,要求須經警察機關認定確有必 要,方得調閱相關攝錄影像檔案,以兼顧住戶權益及隱私。 本草案訂定重點如下: 一、明定本要點之訂定依據及目的(第一條)。 二、明定本要點影音資料處理利用之定義。(第二條)。 三、明定本局監視系統影音資料處理利用時機(第三條)。 四、明定本局監視系統影音資料閱覽之規定(第四條)。 五、明定本局監視系統影音資料調閱及複製之規定(第五條)。 六、明定本局監視系統影音資料處理原則(第六條)。 七、明定本局監視系統影音資料之保存規定(第七條)。 八、明定本要點所需之各項書表格式由本局訂定。(第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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