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臺北市法規異動說明

北市03-07-2010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7 年 05 月 24 日
中華民國107年5月24日臺北市政府(107)府財金字第10760182551號函修正第1、2點條文;並自即日起生效
  • 《臺北市政府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獎勵金支用原則修正說明(107.05.24 修正)》 「臺北市政府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獎勵金支用原則」(以下簡稱本支用原 則)係依財政部「擴大鼓勵地方政府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獎勵金作業要點 」(以下簡稱促參獎勵金作業要點)規定訂定,於一○五年六月二日發布。茲因財政 部促參獎勵金作業要點一○七年三月三十日修正公布,並將原第十點修正為第十一點 ,爰配合修正本支用原則所援引該要點之點次條號,修正情形如下: 一、修正訂定法源促參獎勵金作業要點依據之點次。(修正規定第一點) 二、修正支用項目第一款促參獎勵金作業要點優先運用事項之點次。(修正規定第二 點)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