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所屬垃圾焚化廠清潔獎金扣(減)發基準總說明(106.05.2 6 核定)》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一○三年七月三十日環署廢字第一○三○○六○一六八A號函修 正「地方機關清潔人員清潔獎金支給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將各焚化廠內各項 設備、設施操作、維護及廢棄物進廠檢查、環境清潔等工作人員納入清潔獎金支領對 象。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所屬焚化廠自一○六年一月起編列清潔獎金預算,爰依本 要點第四點規定擬訂「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所屬垃圾焚化廠清潔獎金扣(減)發基 準」(以下簡稱本基準)草案,其要點如下: 一、本基準之訂定依據。(草案第一點) 二、當月出勤異常及請假之清潔獎金扣減發基準。(草案第二點) 三、違反勤務規定之獎金扣減發標準。(草案第三點)
臺北市法規異動說明
北市12-02-2057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6 年 05 月 26 日
中華民國106年5月26日臺北市政府(106)府人給字第10606139900號核定全文3點;並溯自106年1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