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北市醫療院所暨藥局智慧用電補助要點」廢止總說明(113.06.25 廢止)》 「臺北市醫療院所暨藥局智慧用電補助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自一百零七年五月 二十九日訂定,並自同年五月十八日起生效後,期間歷經四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發 布日期為一百零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本要點之經費來源為經濟部補助,補助期間已於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結束,爰 已無要點之必要。
臺北市法規異動說明
北市11-03-3005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13 年 06 月 25 日
中華民國113年6月25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北市衛秘字第1133128189號令發布廢止;並自113年6月25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