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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異動說明

北市21-04-2023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7 年 06 月 22 日
中華民國107年6月22日臺北市政府(107)府授主會決字第1076003063號函訂定全文7點;並自函頒日生效
  • 《臺北市政府實施內部控制制度作業原則訂定說明(107.06.22 訂定)》 茲因行政院前於 105 年 12 月 30 日以院授主綜規字第 1050600776A 號函修正「 政府內部控制監督作業要點」,簡化內部控制監督作業及表件,經檢討本府內部控制 相關規制有須配合檢討修正之必要,爰整合臺北市政府稽查所屬各機關實施內部控制 成效作業原則、臺北市政府各機關辦理內部控制查核作業須知及臺北市政府各機關研 訂內部控制制度一致原則等規定,並依本府各機關落實實施內部控制制度督導會報成 員機關查核各機關內部控制運作情況之作法,訂定臺北市政府實施內部控制制度作業 原則(以下簡稱本作業原則),其內容如次: 一、第一點 明定本作業原則訂定之目的。 二、第二點 明定本作業原則推動單位,包括府級及各機關推動單位之成員及名稱。 三、第三點 明定本府實施內部控制制度推動及督導小組之主要工作事項。 四、第四點 明定各成員機關應辦理事項。 五、第五點 本點明定各機關應辦理及注意事項。 六、第六點 明定各一級機關應辦理及督導事項。 七、第七點 明定所需書表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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