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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異動說明

北市03-04-2050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8 年 06 月 04 日
中華民國108年6月4日臺北市政府(108)府授財產字第1083000504號函修正第5點條文;並自即日起生效
  • 《臺北市政府類一條鞭財產管理人員管理實施要點修正說明(108.06.04 修正)》 為強化財產管理相關單位之聯繫,並提升財產管理作業成效,本府前於一○七年十月 三十日以府授財產字第一○七六○○五三六六號號函訂頒本實施要點。為定期評核各 機關類一條鞭財產管理人員業務推動成效,以提升類一條鞭財產管理人員管理制度設 置效果,修正本實施要點有關評核時間之規定為每年六月及十一月。(第五點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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