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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異動說明

產業發展類
民國 112 年 12 月 27 日
中華民國112年12月27日經濟部經商字第11268002790號令修正發布第3、4條條文
  • 《電子遊戲機及電子遊戲場管理辦法第三條、第四條修正總說明(112.12.27 修正) 》 電子遊戲機及電子遊戲場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於一百零七年十二月六日訂定 發布,最近修正為一百零九年十月十三日。本次係為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經濟部 商業司」於一百十二年九月二十六日改制為「經濟部商業發展署」,並為利實務運作 及配合法制體例,將第三條第二項評鑑委員會「主任委員」修正為「召集人」,召集 人由「經濟部商業司司長」修正為「經濟部指派商業發展署人員」兼任,併同修正第 四條第一項「主任委員」稱謂;另第三條第二項關於評鑑委員會「機關代表」之委員 ,係由政府機關推薦名單,以「專家」身分出席評鑑委員會,爰刪除「機關代表」一 詞,以符實際,因此第四條第三項但書已無適用空間,併同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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