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務車輛統一調派管理要點廢止總說明(112.12.20 發布廢止)》 本府為統一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務車輛調派管理程序,提高公務車輛使用效率及提升駕 駛人力資源利用,於一百零八年三月十三日函頒「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務車輛統一調派 管理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歷經三次修正,最後一次修正日為一百十二年三月 二十二日。為因應本府各機關公務車駕駛陸續屆齡退休,公務車輛統一調派制度無法 有效運作,該制度已不符合實務運作需求,爰自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起,停止適用本 要點。
臺北市法規異動說明
北市01-06-2019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12 年 12 月 20 日
中華民國112年12月20日臺北市政府(112)府授秘公字第1123007189號函自113年1月1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