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臺北市法規異動說明

北市06-06-3012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11 年 12 月 28 日
中華民國111年12月28日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北市工水字第1116076116號令修正發布第2、3點條文;並自112年1月1日生效
  • 《臺北市河濱公園車輛臨時通行證申請使用須知第二點、第三點修正總說明(111.12 .28 修正)》 本須知於一百零八年十月七日訂定發布全文五點,並自一百零八年十月十四日生效, 一百零九年為配合市府作業E 化及減紙政策,提供線上申辦(全程式)功能,近兩年 多申請人皆使用線上申辦方式,已無收到任何書面申請,爰修正本須知第二點之申請 方式,以符合實際執行模式;第三點文字酌作修正,以使文意明確。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